退款政策

撤销权

根据《消费者法典》第 L221-18 条,您可以在收到订单后14 个日历日内行使撤销权,而无需提供理由。

要发起退货,您必须首先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我们 contact@lunayla.com,并注明您的订单号和原因。未经我们团队事先书面同意,不接受退货。

退货条件

要获得报销资格,退回的商品必须:

  • 保持原始状态 - 从未磨损、从未洗涤、未改动
  • 保留所有原始标签
  • 以原始完整包装(盒子、袋子、薄纸)退回
  • 附上原始购买凭证

任何在收到时不符合这些条件的物品将被拒绝并退回给寄件人,费用由寄件人承担,或者根据其观察到的状况按比例贬值。

商品不符合退货条件

根据《消费者法》第 L221-28 条,以下情况不享有撤销权:

  • 交货后密封或包装已打开的商品(珠宝、卫生用品)
  • 个性化或定制订单
  • 最终促销中的商品明确标记为“最终促销”

退货费用

根据消费者法典 L221-23 条,退货费用完全由客户承担。我们强烈建议使用跟踪或保险运输。 Lunayla Milan 对退货时包裹的丢失、被盗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退款

在收到并检查退回的物品后(验证状况并符合上述条件),退款将在我们场所收到包裹之日起最多 14 个日历日内通过订购时使用的付款方式进行。

初始交付费用不可退还,除非由于 Lunayla Milan 造成错误或发现产品有缺陷。

产品有缺陷或交付错误

如果您收到有缺陷的商品或我们的错误,您必须在收货后 48 小时内通过 contact@lunayla.com 联系我们,并附上产品及其包装的照片。在此期限之后,将无法处理任何投诉。